各相关研究机构:
为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设,提高科研机构的研究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学校现组织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考核工作,预通知已于今年6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成立的校级研究机构。
二、考核起止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0日
三、考核内容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队伍建设、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社会影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请各研究机构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认真梳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研究机构顺利完成考核工作。院管研究机构由挂靠的二级单位参照《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考核,考核结果报人文社科处备案。
五、时间安排
请各研究机构于12月3日前将《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考核表》一式3份、自评报告及证明材料各1份提交至逸夫楼6号楼41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rwskc@ntu.edu.cn。
联系人:朱琪联系电话:85012717
附件: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