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号)的规定,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已正式启动,现就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3月31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
二、奖项额度和评选范围
(一)奖项额度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本届社科评奖获奖励成果总数7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0项,其余为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的学科分类,借鉴江苏历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践经验,本届评奖受理申报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2.政治学;3.哲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法学;9.社会学;10.新闻传播学;1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2.教育学(含心理学);13.体育学;14.经济学;15.管理学;16.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17.普及成果。
申报人应根据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选择申报评审组。如申报成果为交叉学科成果,可备注两个主要交叉学科,并选择主要学科申报。翻译类成果须申报至语言学组。
注意事项:请申报人根据所报成果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慎重选择申报评审组(省社科联评奖办将按照学科遴选同行专家形成评审专家组)。对于学科交叉、学科融合或学科模糊的成果,务必选择适合本成果、熟悉本人或本人成果的专家所在的一级和二级学科。
2.本届评奖申报成果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
3.本届评奖包括以下成果形式:
(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含理论文章);
(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4)普及读物。
4.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往届已申报参评的成果。(已参评成果且未获奖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往届已申报的连续出版物、获过本奖后新出版的年度版本的成果不予申报。)
(4)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三、申报成果要求
1.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
2.多卷本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予再次申报。
3.同一学科领域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在报纸、电子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以首次发表成果名称、作者署名及时间为准。
6.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7.决策咨询类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应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刊载,申报时须提交支撑成果的相关材料(含背景说明、内容摘要、完整课题报告、数据分析材料等),以及采纳或应用证明材料。
8.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Object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
10.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需由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四、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省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省),署名为单位集体的成果可由成果主要参与人进行申报。
2.与我省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士,其申报成果署名为我省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由社科处向省社科联评奖办申请协助申报。
3.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五、校内申报安排
时间 | 任务 | 具体内容 | 提交/推送至 | 提交形式 |
3月12日-3月19日 | 申报人填报、 学院论证 | 申报人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4、5)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组织专家辅导、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 学院 | 纸质 |
3月20日 | 学院提交材料 | 学院将修改完善后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 | 人文社科处 | 纸质、 电子 |
3月21日-3月24日 | 学校反馈意见、 申报人修改材料 | 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辅导、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申报人根据意见修改申报表,并将修改后的《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含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学院科研秘书。 | 学院 | 纸质、 电子 |
3月25日 | 学院提交材料 | 学院将完善后的《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含附件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 | 人文社科处 | 纸质、 电子 |
3月25日-3月28日 | 形式审查、 网络申报 | 人文社科处统一组织形式审查并反馈申报人,通过形式审查后的老师尽快系统填报。 | 申报系统 | 电子 |
3月26日-3月31日 | 网络审核 | 人文社科处对通过形式审查、完成网络申报的成果进行线上预审并推送至省社科联评奖办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成果进行申报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 省社科联评奖办 | 电子 |
4月8日-4月11日 | 纸质版材料报送 | 申报人将评奖系统最终审核通过后生成的《申报表》和其他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学院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 人文社科处 | 纸质 |
六、网络填报流程
(1)申报者进入省社科评奖申报系统页面(申报网址:https://elkssl95d1798741ccb678eaf929c17cacc744wzqx.v.ntu.edu.cn:4443/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s://84f47b933bdacda210a5f1f0791c4834wzqx.v.ntu.edu.cn:4443)链接进入相应申报平台,按申报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3月28日17:00。
(2)申报完成后(系统中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此表由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后,报送人文社科处。
七、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须报送的纸质材料除申报书一式2份外,还须提供:
(1)著作类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2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1份、副本1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副本须为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完整正文的复印件。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
(3)决策咨询类成果(内部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1份、副本1份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副本须为成果原件的完整复印件。成果相关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切勿装订于申报书之后。
(4)《申报表》、申报成果无需装订成册,分开放置。
申报人须在每一份成果原件、复印件右上角统一粘贴便利贴(全粘、76*76mm),便利贴上注明学校、姓名、成果类别、参评学科,然后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多个档案袋的,须编码,每个档案袋上贴上填全信息的封签(详见附件3),交由学院科研秘书核查、汇总。
以学院为单位向人文社科处报送申报材料,其他部门申报人自行报送(要求同上)。
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ntu.edu.cn 地址: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416室
联系人:吴寒飞 联系电话:85012716。
附件1: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pdf
附件2: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答疑.pdf
附件3: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封签.docx
附件4:(样表)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x
附件5: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xlsx
人文社科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