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请备注一个主要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申报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不含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见附件1)。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我校可申报20项。
四、申报材料
1.《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请申报人先填写一稿《汇总表》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汇总后于11月20日16:00前发送至 rwskc@ntu.edu.cn,此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汇总表》。
2.《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3.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见附件4),标明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成果范围。
4.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人文社科处审核盖章);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5.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复印(人文社科处审核盖章),于每份《申报表》后一并装订。
6.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申报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以及申报人所在学院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学院党委盖章)。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 论文 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在线查询打印件。此项材料可在12月6日16:00前提交人文社科处。
7.涉密成果不可以申报。
8.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评选程序
1.请申报者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报送《申报表》、《汇总表》、申报成果,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学科归属,向相关学院报送申报材料,无学科归属的,直接报送人文社科处。
2.各相关学院收集整理《申报表》、申报成果,核对排序《汇总表》(所填信息须与《申报表》完全一致)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日16: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人文社科处(逸夫楼6-416),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Word)、《汇总表》(XLS)发送至rwskc@n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顾昊 联系电话:85012715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doc
1.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doc
3.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