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南通市委宣传部通知,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即日起受理审批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项要求:一般课题的结项形式至少是1篇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省及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或研究成果得到市及市级以上主管领导的批示或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刊登。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如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得到体现也可以结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结项要求参照一般课题。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以及送阅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均须标注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内容必须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
2.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按照原始申报资料报送,未经南通市委宣传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人。
3.项目清理: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按期结项,对于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将统一清理。2018年以前立项项目的清理期为2020年12月。2018年立项项目的清理期为2021年4月,2019年立项项目的清理期为2021年12月。
4.材料报送:《鉴定结项审批书》和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各三份,成果简介六份,成果原件一份。请于2020年4月17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项目成果科(6#416),《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发送至:qhaip2008@ntu.edu.cn。联系人:钱海鹏,联系电话:85012715。
人文社科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