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管单位: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对2016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延期申请。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人文社科处同意后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即最迟可延期至2021年3月。

2.关于成果形式。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

(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指定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3.关于提交材料。

(1)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2)《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wskc@ntu.edu.cn。结项所用表格可在江苏省规划办网站https://87f1341ac04c5328277f5842b1e44f54wzqx.v.ntu.edu.cn:4443/下载。《鉴定结项审批书》经费使用一栏,请负责人到财务处审核盖章(仅限资助类项目)。

(3)以书稿结项的,须提交查重报告首页、最终成果4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并作匿名处理成果不得出现本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4)以系列论文结项的,须提交结项报告4份(附在论文复印件前,作匿名处理,对所发表论文作总结论述)、发表论文目录(目录上要标明刊物级别、作者排序、是否课题组成员论文)以及论文复印件。

(5)以研究报告结题的原则上须刊发成果要报。

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对本学院在研项目特别是即将被清理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顾 昊;联系电话:85012715。

附件:2016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统计表.xlsx

 

人文社科处

2020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