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管单位: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从2019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0年9月1日,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9月1日,以此类推。
自2019年下半年起,所有结项工作均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线上提交结项申请,尽早结项。线上提交结项申请的最后期限为清理截止期前三个月。2016年的项目须争取按期结项。一旦出现被上级主管部门作终止或撤项处理的情况,已拨剩余经费将按原渠道退回,享受学校的相应奖励也将会全额收回。
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对本学院在研项目特别是即将被清理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未尽事宜请致电:85012715,联系人:顾 昊
附件:2014-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清单.xlsx
人文社科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