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19﹞12号)(见附件1)精神,省教育厅将建设一批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创建总进度为三年。
2.符合条件的学院、部门自愿申报,填写《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最后一栏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于2019年6月4日前提交至人文社科处综合科,联系人:邹冬梅,联系电话:85012716。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至邮箱:rwskc@ntu.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pdf
人文社科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