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南通市2019社科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9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设置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确立的奋斗目标,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为重点,以开展重特大项目落地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提升产业发展、城市服务、交通枢纽能级,践行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新使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谱写好新时代长江之歌的南通乐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2019年度基金项目课题坚持基础性与应用性并举,紧密结合南通实际,深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追赶超越,瞄准打造长江经济带面向太平洋的开放新门户、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区域协调发展的样板区和建设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2019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设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另设立项不资助课题若干。根据需要,适时发布招标课题。

4.申报者要按照《课题指南》中的课题条目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标明是对应条目课题。课题条目是方向性的,申报者可据此拟定具体题目,但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

5.研究周期及结题要求。一般课题完成周期为一年,结题形式至少是1篇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省及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或研究成果得到市及市级以上主管领导的批示或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刊登。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如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得到体现也可以结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以及送阅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均须标注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内容必须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当年的12月10日—20日及次年的4月10日—20日为结题申报时间,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课题统一进行评审。

6.经费的拨付办法。一般课题一经立项,先拨付应拨经费的30%,结题后再拨付70%。凡立项资助的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落实相应的配套经费。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可自行配套经费。

7.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每个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课题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四个人。没有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课题结题时间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题或因课题组原因中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因课题组自身原因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8.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申报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课题负责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9.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申请书活页》请见附件。申请书原则上一律用A4纸打印和复印。

10.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活页》一式8份,《申报汇总表》1份,文科学院由科研秘书收齐后报送,其他学院或相关部门个人直接报送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科(7号楼529室),《申请书》、《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txl8417@ntu.edu.cn。联系人:唐新林,电话: 85012714。

附件1.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doc

附件3.2019年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参考课题.docx

附件4.2019年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人文社科处

2019年3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