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处受理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每个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要求

⑴以论文形式结项的成果,结项要求以《立项通知书》上的要求为准,需要提供发表论文目录(目录上要标明刊物级别、作者排序,是否课题组成员论文)。

⑵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成果,其核心观点必须能够刊登在江苏省社科基金《成果要报》上。

⑶以著作形式结项的成果必须以书稿形式提交(注意:如需出版须结项以后征得省哲社办同意,否则将不予结项);同时提交查重报告首页。

⑷申请结项的项目成果,必须是《立项通知书》中规定的成果形式。应用对策研究项目,其主要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⑸项目负责人按《申请书》要求完成预定成果后,须在出版物(论文、报告、著作等)的显要位置注明“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⑴ 获得省部级评奖三等以上奖励;
⑵提出的理论、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吸收;

⑶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仍须填写《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3.材料要求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xl8417@ntu.edu.cn

2)最终成果4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并做匿名处理,成果不得出现本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3)《鉴定结项审批书》经费使用一栏,请负责人到财务处审核盖章(仅限资助类项目)。

结项所用表格可在江苏省规划办网站http://jspopss.jschina.com.cn/下载。

(4)以书稿结题的请提交查重报告首页;以系列论文结题的还需要附:结题报告4份(附在成果材料前,作匿名处理,对所发表论文作总结论述)、发表论文目录(目录上要标明刊物级别、作者排序、是否课题组成员论文)以及论文复印件;以研究报告结题的原则上须刊发成果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