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8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至5月31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
各学院、部门报送人文社科处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截止时间:6月5日17时。
二、申报范围
1、本省作者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性的著作、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普及读物、论文等;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
2、少数申报参评成果的发表(出版)时间可放宽到本届评奖时间段的前三年(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但申报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附有关材料);③由三位同行专家(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5、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6、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7、“丛书”一般以单本申报参评。
8、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个人论文集可以申报参评。
9、集体编著的教材、集体论文集不予申报参评。
10、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三、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和决策咨询等15个学科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评审组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四、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继续采用网上申报,但申报者仍须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报送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具体申报流程为:
1、申报者进入江苏社科网—省社科评奖平台(http://61.155.238.20/sk/web_root/),按平台提示进行网上申报。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说明和操作指南,及时进行网上申报。为避免集中申报系统繁忙,导致登录困难,请申报人尽早网上填报,以免耽误申报。申报时间结束,网站自动关闭。
2、下载并打印《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申报表加盖学校公章。
3、每项成果申报提交申报表一式3份、成果原件1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复印件(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2份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3份,由学院汇总后6月5日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机关行政人员的材料可直接报送人文社科处)。
五、其他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本届评奖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本院每位教师都了解并知悉申报文件精神、申报要求、网上操作要求及工作流程,鼓励本院教师积极申报。
《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请以“学院、部门+姓名”为文件名)、《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档请于6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fnscm2000@nt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邵春明朱虹凌,电话:85012716,地址:逸夫楼7号楼518室。
附件:
人文社科处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