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2009年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刊级别的认定
2009年度人文社科权威期刊的认定,仍按照通大〔2005〕108号文件公布的权威期刊目录执行(见附件);核心期刊的认定,按照2004年、2008年版北图核心期刊目录执行(见人文社科处网站相关查询专栏)。
二、成果的统计
1.对已经录入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系统中的科研成果,由相关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直接从系统中生成,教师本人对照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目录到科研秘书处登记确认,各相关学院、部门汇总,形成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2.对未录入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系统中的科研成果,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计汇总,并提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及成果页)一份报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审核。
3.除2009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南通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外的其他科研成果获奖,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计汇总,并将获奖证书及复印件报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审核。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统计表及相关材料必须由学院、部门审核盖章后,于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联系人:周平、朱虹凌;联系电话:85012716。
附件:1.南通大学“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科部分)
人文社科处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