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处于每年530日和1130日集中受理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要求

有资助经费课题必须在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其余各类课题一般要在省级或省以上刊物发表2篇关键词与内容、文章课题高度相关的文章。

2.免于鉴定条件

⑴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如果同时是其它厅局级政府课题、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只要在这些部门已经通过成果鉴定,并提供相关部门的结题证书或证明,在省规划办备案,即可免予鉴定。

课题成果如获得厅局级政府成果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二等奖以上,可免于鉴定。

3.提交的结题材料

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各3份;

2)《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1份(至少5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校外专家至少3位,每位专家1份意见表)。

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统一装订于《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后。

3)提交最终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及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专著、论文、调查报告、案例等)2套。

(4)《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rwskc@ntu.edu.cn

结题所需用表格请在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jssghb.cn/jt.ht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