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融合型社区协同治理机制研究”(15CGL061)
首先,根据城乡融合型社区生成的背景与独特性,梳理社区治理困境,设计协同治理基本格局。城乡融合型社区治理主体可划分为三个子系统:正式权力组织、准权力组织和社会组织;不同形态的社区各个子系统治理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其次,通过城乡融合型社区各主体的治理效能,预测协同治理的效率。根据交易成本进行估算,分析在不同项目中不同主体的治理效能,明确治理主体的行为边界,优化每一项目的具体治理过程。根据不同类型社区治理目标诉求的不同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时代要求,在流程再造中消解正式权力组织消极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最后,进行协同治理的机制设计。多元治理主体基于平等协商和相互信任,在城乡融合型社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上达成共识,并通过交易费用权衡实现治理资源优化配置和行动最优同步、通过相互配合获取积极的外部效应,发挥整合功能,实现协同治理;进而实现共赢和新型城镇化转型的目的。

    林莉,湖北武汉人,管理学博士,南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理论与公共政策研究方面的研究。主讲《公共政策学》、《行政案例分析》等课程。先后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各1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南通市以及江苏省教育厅课题各1项;在《科学社会主义》等公开发表10余篇以公民参与、政府职能、政府与公民关系为主题的学术论文,其中有3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邓宏宝